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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中最小的結構元素。 與所有可聽到的“非音樂”聲音相比,它具有許多由聽覺器官的裝置決定的特徵,即繆斯的交流性質。 音樂家和聽眾的藝術和審美要求。

聲波的主要屬性是音高、響度、持續時間和音色。 Z.m. 可以具有從 C2 到 c5 – d6 的音高(從 16 到 4000-4500 Hz;更高的聲音包含在 Z.m. 中作為泛音); 其音量應大於房間內的噪音水平,但不能超過疼痛閾值; Z. m. 的持續時間非常多樣化——最短的聲音(在快速通道中——滑音)不能短於 0,015-0,020 秒(超過這個限制,就會失去高度的感覺),最長的(例如管風琴的踏板聲音)可以持續幾個分鐘 ; 僅與音色有關,很難確定 k.-l。 生理限制,因為音高,響度,時間和其他成分的組合數量,形成了音色的概念(從感知的角度來看是基本的),實際上是無限的。

在音樂 Z. 的 m. 實踐過程中。 被組織成繆斯。 系統。 因此,在每個八度音階中,最常用的只有 12 次 l。 根據由半音彼此分開的聲音的高度(參見系統)。 動態陰影受響度比的影響(例如,pp、p、mp、mf、f、ff),它沒有絕對值(參見動態)。 在最常見的持續時間比例中,相鄰聲音的比例為 1:2(八分之一與四分之二相關,如四分之二對半等),1:3 或其他更複雜的比例較少使用。 配樂的音色通過特殊的個性化來區分。 小提琴和長號,鋼琴的聲音。 和英語。 喇叭的音色變化很大; 重要,儘管在相同類型的樂器(例如,弓弦)的音色中也發現了更細微的差異。 配樂的音響系統非常複雜。 每個 Z. m. 可以考慮用聲學。 側面,例如。 根據其成分中是否有諧波。 (Z. m. 的最大特點)或不和諧。 一些泛音,裡面是否有共振峰,哪一部分是噪音等等; 它可以通過提取它的樂器類型來表徵(弦彈撥,電子音樂等); 根據與其他聲音組合的可能性,它也可以包含在一個或另一個系統中(參見樂器)。

儘管在音樂文本中,每個聲音通常都被固定為明確的東西,但實際上聲音非常靈活,內部移動,並且具有眾多特徵。 瞬態或非平穩過程。 這些瞬態過程中的一些在 Z. m. 中是有機固有的。 並且是聲學的結果。 音樂的特點。 發聲的樂器或方法——例如 fp.、豎琴、decomp 聲音的衰減。 弦的聲音中的攻擊類型。 鞠躬和精神。 工具,各種非週期性和周期性。 節拍系列聲音的音色變化。 樂器——例如,鈴鐺、tam-tama。 瞬態過程的另一部分是由表演者創建的,Ch。 arr。 以實現更大的聲音連接或單獨突出顯示。 聽起來符合藝術。 按設計。 這些是滑音,滑音,顫音,動態。 口音,十二月節奏和音色的變化,構成了一個複雜的音調系統(音高),動態的。 (大聲),狂熱的。 (速度和節奏)和音色。

單獨拍攝 Z. m. 沒有k.-l。 會表達。 屬性,但被組織在一個或另一個繆斯中。 系統並包含在音樂中。 面料,執行快遞。 功能。 因此,通常 Z. m. 被賦予某些屬性; 它們作為部分被歸於整體的屬性。 在音樂實踐(尤其是教學)中,已經開發了一個廣泛的術語詞典,其中也反映了美學。 ZM 的要求 然而,這些規範是由歷史決定的,並且與音樂風格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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