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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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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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時間是聲音的一種屬性,它取決於聲源振動的持續時間。 聲音的絕對持續時間以時間為單位測量。 在音樂中,聲音的相對持續時間是最重要的。 以節拍和節奏表現的不同聲音持續時間的比例是音樂表現力的基礎。

相對持續時間的符號是常規符號——音符:短(等於兩個全音符)、全音、半音、四分之一、八分之一、十六分之三、三分之二、六十四分(很少使用較短的持續時間)。 額外的標誌可以附加到筆記上——點和聯盟,根據某些規則增加它們的持續時間。 從主要持續時間的任意(有條件的)劃分,形成節奏組; 這些包括二重奏、三重奏、四重奏、五重奏、六重奏、七重奏等。參見樂譜、樂譜。

VA 瓦赫羅梅耶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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