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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作品的性格

音樂作為聲音與靜默在時間上混合的最終結果,傳達了情感氛圍,以及創作者的微妙感受。

根據一些科學家的研究,音樂能夠影響一個人的心理和身體狀態。當然,這樣的音樂作品有自己的性格,是創作者有意無意地奠定的。

 透過節奏和聲音來確定音樂的本質。

從俄國音樂家、教育心理學家VI‧彼特魯申的作品中,可以看出作品音樂性格的基本原則如下:

  1. 小調的聲音和緩慢的節奏傳達出悲傷的情緒。這樣的音樂可以用悲傷來形容,傳達悲傷和失落,帶著對無法挽回的美好過往的遺憾。
  2. 大的聲音和緩慢的節奏傳達出一種平靜和滿足的狀態。本例音樂作品的特點體現了寧靜、沉思和平衡。
  3. 小調的聲音和快節奏暗示著憤怒的情緒。音樂的特色可以用熱情、激動、強烈的戲劇性來形容。
  4. 主色調和快節奏無疑傳達了歡樂的情緒,表現出樂觀積極、樂觀向上、喜氣洋洋的性格。

需要強調的是,節奏、力度、音色、和聲手段等音樂表現元素對於反映任何情感都是非常重要的;作品中音樂特徵的傳達的亮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它們。如果你進行實驗,以大調或小調、快或慢的速度演奏相同的旋律,那麼旋律將傳達完全不同的情感,相應地,音樂作品的整體特徵也會改變。

一首音樂的本質與聽者氣質之間的關係。

如果我們將古典作曲家的作品與現代大師的作品進行比較,我們可以在音樂色彩的發展中追蹤到一定的趨勢。它變得越來越複雜、多面,但情感背景和性格並沒有明顯變化。因此,音樂作品的本質是一個常數,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兩三個世紀前創作的作品對聽眾的影響與同時代流行時期的作品相同。

據透露,一個人選擇聽的音樂不僅取決於他的心情,而且無意識地考慮到他的氣質。

  1. 憂鬱-緩慢的小調音樂,情感-悲傷。
  2. 暴躁——小調、快節奏的音樂——情緒——憤怒。
  3. 冷漠——緩慢的大調音樂——情感——平靜。
  4. 樂觀——大調,快節奏的音樂——情感——歡樂。

絕對所有的音樂作品都有自己的個性和氣質。它們最初是由作者在創作時的感受和情感指導下制定的。然而,聽眾並不總是能準確地理解作者想要傳達的內容,因為感知是主觀的,並且透過聽眾的感覺和情感的棱鏡,基於他的個人氣質。

順便問一下,您是否有興趣了解作曲家如何以及在音樂文本中使用什麼手段和文字向表演者傳達其作品的預期特徵?閱讀一篇短文並下載音樂字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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