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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調 – 給定聲音組中的主要聲音,中心類型之一。 相應的音響系統的元素。 區分 O. t. 音程、和弦、調性(主音旋律模式)、整首曲子,以及 O. t. 自然尺度。 O.t. 代表一個支撐,一個基台,一個起點。

O.t. 間隔 - 它的主要聲音,從屬另一個音調。 根據 P. Hindemith (1937) 的說法,不同組合音調的相對位置表示以下 O. t。 在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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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 和弦是它的主要聲音,根據克羅姆,它的本質和意義在 ladotonality 是確定的。 根據 JF Rameau (1722) 的說法,三和弦的 Ot 是它的“和聲中心”(中心和聲),它將和弦的聲音之間的聯繫聯合起來。 與聽起來真實的 basse-continue 相比,Rameau 構建了另一個 - basse-fondamentale,它是 O. t. 的序列。 和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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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低音是第一個科學的。 諧波的證實。 調性。 在定義 O. t. 在 C-dur 中的 facd 類型和弦中,Rameau 提出了“雙重應用”(double emploi)理論:如果和弦進一步進入 gghd,它的 O. t. 是聲音 d,如果在 c -gce 中,則為 f。 和聲階梯理論(GJ Fogler, 1800; G. Weber, 1817; PI Tchaikovsky, 1872; NA Rimsky-Korsakov, 1884-85; G. Schenker, 1906 等)絕對化了第三個構造和弦的原理,並採用對於 O.t. 和弦的低音降低到主音。 vidu — 三分之二; 在音階的每個聲音上作為 osn。 音調、三和弦和七和弦(以及非和弦)被構建。 在 X. Riemann 的泛函理論中,對 O. t. 進行了區分。 和和弦的原音(在大和弦中,兩者重合,在小和弦中則不一致;例如,在 ace O. t. - 發聲 a,但原音 - e)。 P. Hindemith 提出了一個新的 OT 理論,它是由感知的和聲最強和最確定的音程決定的(例如,如果一個和弦中有五度,它的 OT 就變成了整個和弦的 OT;如果沒有五度,但是有一個夸脫,一般 O. t. 的功能是由它的 O. t. 等來執行的)。 O. t. 理論Hindemith 允許您分析現代的諧音。 音樂,以前的理論無法理解,因此甚至不考慮和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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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於 20 世紀。 O. 定義 t 的方法。 本質上是不同的。 例如,在和弦 des-f-as-h 中(在 C-dur 中,參見示例):根據學校和聲 O. t. 中最常見的步進系統。 – 聲音 h; 根據 Hindemith 方法 - des(最明顯的耳朵); 根據黎曼泛函理論——g(雖然在和弦中不存在,但它是主導函數的主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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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 調性(調式)——主音,調式音階的第一步。

在自然音階中 – 低音,與位於其上方的泛音(實際上是泛音)形成對比。

參考文獻: Tchaikovsky PI,和聲實踐研究指南,M.,1872; Rimsky-Korsakov HA,Harmony 教科書,聖彼得堡,1884-85; 他自己的《和諧實用教科書》,聖彼得堡,1886 年(同上​​,Poln. sobr. soch., vol. IV, M., 1960); 和聲實踐課程,第 1-2 部分,M.,1934-35; Rameau J.-Ph., Traité de l'harmonie reduite a ses principes naturalls, P., 1722; Weber G.,Versuch einer geordneten Theorie der Tonsetzkunst,Bd 1-3,美因茨,1817-1821; Riemann H., Vereinfachte Harmonielehre oder die Lehre von den tonalen Funktionen der Akkorde, L. – NY, (1893) his own, Systematische Modulationslehre als Grundlage der musikalischen Formenlehre, Hamb., 1901(俄語翻譯。Riemann G.,調製作為音樂形式學說的基礎,M. – Leipzig, 1887, 1898); Hindemith R.,Unterweisung im Tonsatz,TI。 1929 年,美因茨,1。

於。 H·霍洛波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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