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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風格是藝術史中的一個術語,描述了一種表達方式系統,用於體現一種或另一種意識形態和比喻內容。 在音樂中,這是音樂美學。 和音樂史。 類別。 音樂風格的概念,體現了辯證法。 內容與形式之間的關係是複雜而多價值的。 無條件地依賴於內容,它仍然屬於形式領域,我們指的是整套音樂表現形式。 手段,包括音樂元素。 語言、塑造原則、作文。 技巧。 風格的概念意味著音樂中風格特徵的共性。 產品,植根於社會歷史。 條件,在藝術家的世界觀和態度,在他們的創作工作。 方法,在音樂史的一般模式中。 過程。

音樂風格的概念出現在文藝復興末期(16 世紀末),即在實際繆斯的規律形成和發展期間。 作品反映在美學和理論。 它經歷了漫長的演變,既表現出模棱兩可,也表現出對該術語的一些模糊理解。 在貓頭鷹音樂學中,它是討論的主題,可以通過賦予它的各種意義來解釋。 它既歸因於作曲家寫作的個人特徵(在這個意義上,它接近創造性筆跡、禮儀的概念),也歸因於 k.-l. 中包含的作品的特徵。 流派組(流派風格),以及由一個共同平台聯合起來的一群作曲家的寫作的一般特徵(學校風格),以及一個國家(民族風格)或歷史作曲家的作品特徵。 音樂發展的時期。 art-va(方向風格,時代風格)。 “風格”概念的所有這些方面都很自然,但每一個方面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它們的出現是因為普遍性水平和程度的不同,因為風格特徵的多樣性以及它們在部門工作中實施的個體性。 作曲家; 因此,在許多情況下,不要談論某種風格,而要注意風格是更正確的。 c.-l 音樂中的傾向(引導、伴奏)。 時代或博士的工作。 作曲家、造型師關係或共性風格特徵等。“作品是以這樣那樣的風格寫成的”表達比科學更常見。 例如,這些是作曲家有時給他們的作品起的名字,即風格化(Fp. Myaskovsky 的戲劇“In the Old Style”,即以舊的精神)。 例如,“風格”一詞通常會取代其他概念。 方法或方向(浪漫風格),流派(歌劇風格),音樂。 倉庫(諧音風格),內容類型。 最後一個概念(例如,英雄風格)應該被認為是不正確的,因為。 它沒有考慮歷史或 nat。 因素,以及隱含的共同特徵,例如。 主題主義的語調構成(英雄主題中的大張旗鼓的語調)顯然不足以解決風格上的共性。 在其他情況下,既要考慮風格與方法、風格與體裁等概念之間趨同和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又要考慮它們之間的差異和完全認同的謬誤,這實際上破壞了非常風格類別。

流派風格的概念起源於音樂。 實踐中形成個人風格。 詩歌、大眾、牧歌等體裁中的特徵(與在其中使用各種作曲和技術技巧、音樂語言的手段有關),即在該術語使用的最早階段。 對於那些根據其起源和存在的條件,創作者的個性沒有鮮明的烙印,或者明確表達的一般屬性明顯優於個別作者的類型的體裁,使用這一概念是最合理的。 例如,該術語適用於教授的體裁。 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的音樂(中世紀風格。Organum 或意大利。Chromatic。Madrigal)。 這個概念在民間傳說中最常用(例如,俄羅斯婚禮歌曲的風格); 它也適用於某些歷史的日常音樂。 時期(1 世紀上半葉的俄羅斯日常浪漫風格,各種風格的現代流行音樂、爵士音樂等)。 有時,在 c.-l. 音樂方向,允許雙重定義的可能性:例如,可以認為表達同樣合法:“大法國人的風格。 浪漫歌劇”和“偉大的法國流派。 浪漫歌劇”。 但是,差異仍然存在:戲曲類型的概念包括情節特徵及其解釋,而風格的概念則包括在相應類型中歷史發展的穩定風格特徵的總和。

體裁的共性無疑影響了文體特徵共性的連續性; 例如,這體現在文體的定義中。 生產的特點,結合表演。 作品。 更容易揭示功能的風格共性。 產品F.肖邦和R.舒曼(即他們功能風格的共性)比他們作品整體的風格共性。 最常用的一種。 “風格”概念的應用是指固定使用 c.-l 的特徵。 演奏樂器的作者(或其中一組)(如肖邦的鋼琴風格、穆索爾斯基的聲樂風格、瓦格納的管弦樂風格、法國大鍵琴的風格等)。 在一位作曲家的作品中,不同流派領域的風格差異往往很明顯:例如,FP 的風格。 產品舒曼與他的交響曲風格截然不同。 在製作的例子中,不同體裁揭示了比喻內容和風格特徵的相互作用:例如,原產地和表演者的細節。 室內樂的創作為深入的哲學內容和與之對應的風格內容創造了先決條件。 特點——詳細的語調。 建築,和弦紋理等。

在製作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到風格的連續性。 同一類型:可以勾勒出 FP 中的一條共同特徵鏈。 L. Beethoven、F. Liszt、PI Tchaikovsky、E. Grieg、SV Rachmaninov 和 SS Prokofiev 的音樂會; 但是,基於對fp的分析。 在指定作者的音樂會上,揭示的不是“鋼琴協奏曲的風格”,而是檢測作品連續性的先決條件。 一種流派。

歷史條件和發展的decomp。 流派也是嚴格和自由風格概念的出現,可以追溯到 17 世紀。 (JB Doni、K. Bernhard 等人)。 它們與古代(antico)和現代(moderne)風格的概念相同,並暗示了對流派(主題曲和群眾,或者另一方面,音樂會和樂器音樂)及其特有的複調技巧的適當分類。 字母。 然而,嚴格的風格更加規範,而“自由風格”概念的含義是Ch。 arr。 相對於嚴格。

在最強烈的風格變化時期,在新古典音樂的成熟過程中。 在復音和新出現的諧音-諧波原理的密集交互過程中發生的規律性。 音樂,這些原則本身不僅是形式的,而且是歷史的和審美的。 意義。 關於 JS Bach 和 GF Handel 工作的時間(直到 18 世紀中葉),複調的概念。 和諧音風格所暗示的不僅僅是繆斯的定義。 倉庫。 然而,它們在後來的現像中的使用是沒有道理的。 諧音風格的概念通常失去任何具體性,而和弦風格需要澄清歷史。 時代或變成紋理特徵的特徵。 相同的,例如,表達為“和弦。 肖斯塔科維奇的風格”具有不同的含義,即表示使用複調的細節。 這位作者的音樂技巧。

在確定風格時必須考慮的最重要因素是國家因素。 它在具體化已經提到的方面(俄羅斯家庭浪漫或俄羅斯婚禮歌曲的風格)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理論上和美學上。 風格方面在 17 至 18 世紀已經得到強調。 民族風格的特殊性在19世紀以來的藝術中表現得最為明顯,尤其是在所謂的音樂中。 年輕的國立學校,其在歐洲的形成發生在整個 19 世紀。 並持續到20世紀,傳播到其他大陸。

民族社區主要植根於藝術的內容,民族精神傳統的發展,並在風格中找到間接或間接的表達。 民族基礎 風格特徵的共同點是對民間傳說來源的依賴及其實施方式。 然而,民間傳說的實施類型以及其時間和體裁層的多樣性是如此多樣化,以至於有時很難或不可能建立這種共性(即使存在連續性),尤其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 階段:要確信這一點,只需比較 MI Glinka 和 GV Sviridov、李斯特和 B. Bartok 的風格,或者 - 在更短的時間距離內 - AI Khachaturian 和現代風格。 手臂。 作曲家,在阿塞拜疆。 音樂——U. Gadzhibekov 和 KA Karaev 的風格。

然而,對於某些(有時是擴展的)歷史音樂。 階段,“風格 nat. 學校”(但不是單一的民族風格)。 它的跡像在 nat 形成時特別穩定。 經典,形成傳統和文體發展的基礎。 連續性,可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表現出來。 時間(例如,格林卡在俄羅斯音樂中的創作傳統)。

除了國立學校之外,還有其他最多樣化的作曲家協會。 理由,也通常被稱為學校。 將“風格”一詞應用於此類學校的合法程度取決於此類協會中出現的普遍性水平。 因此,例如,和弦風格的概念是很自然的。 文藝復興學校(法語-佛蘭芒語或荷蘭語、羅馬語、威尼斯語等)。 那時,創造力的個性化過程才剛剛開始。 作曲家的筆跡與音樂系相關聯爲獨立的。 來自應用音樂的主張,並伴隨著新的表達方式,比喻範圍的擴大及其差異化。 和弦的絕對優勢。 給教授的信音樂在其所有表現形式上都留下了自己的印記,而風格的概念通常與復調使用的特殊性密切相關。 技巧。 特徵為經典形成時期。 流派和模式,一般對個體的優勢使我們能夠應用風格分解的概念。 17世紀的歌劇音樂學校。 (佛羅倫薩,羅馬和其他學校)或instr。 17 和 18 世紀的音樂。 (例如,博洛尼亞、曼海姆學校)。 19世紀,當藝術家的創作個性獲得根本意義時,學派的概念就失去了“行會”的意義。 新興群體(魏瑪學派)的臨時性使得很難確定一個風格社區; 由於教師(弗蘭克學派)的影響,更容易建立它,儘管這些群體的代表在某些情況下不是傳統的追隨者,而是追隨者(萊比錫學派的複數代表與F. Mendelssohn 的工作)。 更合理的是“新羅斯”風格的概念。 音樂學校”,或巴拉基列夫圈子。 單一的意識形態平台,相似體裁的使用,格林卡傳統的發展為文體社區創造了基礎,表現在主題類型(俄羅斯和東方),發展和塑造原則以及使用民俗資料。 但是,如果意識形態和審美因素、題材、情節、體裁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文體共同體,它們並不總是會產生它。 例如,穆索爾斯基的主題相關歌劇《鮑里斯·戈杜諾夫》和里姆斯基-科薩科夫的《普斯科夫的少女》在風格上存在顯著差異。 顯著的創造力。 圈子成員的個性肯定限制了大手筆風格的概念。

在 20 世紀的音樂中,一群作曲家在刻薄的時刻出現。 風格轉變(法語“六”,新維也納學派)。 校風的概念在這裡也很相對,尤其是第一種情況。 方法。 教師的影響,比喻範圍的縮小及其特殊性,以及對適當表達方式的探索,有助於“勳伯格學派”(新維也納學派)概念的具體化。 然而,即使使用十二音技術也不會模糊眾生。 A. Schoenberg、A. Berg、A. Webern 的風格差異。

音樂學中最困難的問題之一是作為一個適當的歷史範疇的風格問題,它與時代和藝術的相關性。 方法,方向。 歷史和審美。 風格概念的一個方面出現在con。 19 - 求。 20世紀,當音樂。 美學從相關藝術和文學史中藉用了“巴洛克”、“洛可可”、“古典主義”、“浪漫主義”、後來的“印象主義”、“表現主義”等術語。 G. 阿德勒在他關於音樂風格的作品(“Der Stil in der Musik”)中已經在 1911 年帶來了歷史性的數字。 樣式名稱多達 70 個。 還有一些劃分更大的概念:例如,S。 C. 書中的斯克雷布科夫。 “音樂風格的藝術原則”,將音樂史視為一種風格的變化。 時代,確定了六個主要時代——中世紀、早期文藝復興、高文藝復興、巴洛克、古典。 時代和現代性(後者是現實的。 主張反對現代主義)。 過於詳細的風格分類會導致概念範圍的不確定性,有時會縮小到寫作方式(“感覺。 風格”在 18 世紀的音樂中),然後成長為思想藝術。 方法或方向(浪漫風格;的確,他有不同。 亞種)。 然而,一個大的部門平衡了風格的多樣性。 趨勢(尤其是現代音樂),以及方法和方向的差異(例如 維也納古典學派與古典主義時代的浪漫主義之間)。 由於不可能完全識別繆斯的現象,這一問題變得更加複雜。 其他類似現象的訴訟。 藝術華(因此,在藉用術語時需要適當的保留),將風格的概念與創造力的概念混合在一起。 方法(在 Zarub. 音樂學中沒有這樣的東西)和方向,方法,方向,趨勢,流派等概念的定義和界定不夠清晰。 貓頭鷹的作品。 1960 年代和 70 年代的音樂學家 (M. 至。 米哈伊洛娃 A. N. Sohor),主要依賴於otd。 定義和觀察 b. 在。 阿薩菲耶娃,於。 N. 圖林,L. A. Mazel,以及馬列美學和他人美學領域的研究。 訴訟旨在澄清和區分這些術語。 他們確定了三個主要概念:方法、方向、風格(有時還添加了系統的概念)。 要定義它們,有必要區分風格和創造力的概念。 方法,其比例接近於其辯證法中形式和內容範疇的比例。 關係。 該方向被認為是具體歷史的。 方法的體現。 通過這種方法,提出了方法風格或方向風格的概念。 是的,浪漫。 一種暗示某種現實反映的方法,因此,某種意識形態-比喻系統,在音樂的某個方向上具體化。 19世紀的訴訟。 他沒有創造一個單一的浪漫。 風格,而是與其思想形象系統相對應的表達方式。 意味著形成一些穩定的風格特徵,to-rye和被定義為浪漫。 風格特徵。 因此,例如,增加了表現力和色彩豐富的和聲、合成的作用。 旋律類型、自由形式運用、謀求發展、新型個性化FP。 和獸人。 紋理使人們有可能注意到像 G. 柏遼茲和 R. 舒曼,F. 舒伯特和 F. 列表,F.

使用表達方式的合法性,其中風格的概念,可以說取代了方法的概念(浪漫風格,印象派風格等),取決於內在。 該方法的內容。 因此,一方面,印象派的意識形態和審美(部分是民族的)框架更為狹窄,另一方面,它表達了由它發展的體系的生動確定性。 意味著允許有充分的理由使用“印象派”一詞。 風格”勝於“浪漫”。 風格”(這裡存在的持續時間較短,方向也起作用)。 存在是浪漫的。 方法與個人對浪漫主義的一般、規範、長期演變的優勢有關。 方向使得很難得出單一浪漫的概念。 風格。 現實的多功能性。 方法,特別是建議,排除。 表達方式的多樣性,風格的多樣性,導致這個概念是現實的。 音樂風格實際上沒有任何確定性; 這也應該歸功於社會主義方法。 現實主義。 與他們相比,古典風格的概念(定義詞的所有歧義)是很自然的; 它通常被理解為維也納經典所發展的風格。 學校,學校的概念在這裡上升為方向的含義。 這得益於隱含的歷史和地理,該方向作為一種方法在其發展的最高階段存在的確定性,以及該方法本身的規範性及其在最終條件下的表現。 形成最普遍、最穩定的音樂流派和形式。 訴訟清楚地揭示了它的特殊性。 J. Haydn、WA 莫扎特和貝多芬的個人風格的亮度並沒有破壞維也納經典音樂的風格共性。 但是,以歷史舞台為例,一個更廣泛的概念的具體化——時代的風格也很明顯。 這種籠統的風格在強烈的歷史時期表現得最為明顯。 劇變時,社會劇變。 關係引起了藝術的變化,反映在其風格特徵上。 音樂,作為一種臨時要求,對這種“爆炸”做出敏感的反應。 很棒的法語。 1789-94 年的革命催生了一部新的“時代語調詞典”(這個定義是由 BV Asafiev 制定的,正是針對這一歷史過程的片段),這在貝多芬的作品中得到了概括。 新時代的邊界跨越了維也納經典時期。 音調系統,貝多芬音樂的聲音的本質有時使它更接近 FJ Gossec 的進行曲,馬賽曲,I. Pleyel 和 A. Gretry 的讚美詩,而不是海頓和莫扎特的交響曲,儘管它們的風格毫無疑問. 共性和表達連續性的最強方式。

如果與產品組有關。 不同的作曲家或一組作曲家的作品,風格的概念需要澄清和澄清,然後與一組作曲家的作品有關。 作曲家它的特點是最大的具體性。 這是由於藝術的統一性。 個性和年表。 定義其活動範圍。 然而,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必要有一個明確的定義,而是揭示大量的風格特徵和特徵,揭示作曲家在歷史中的地位。 實施文體的過程和個性。 時代、方向、自然的趨勢特徵。 學校等等。所以,有足夠的時間跨度的創造力。 方式,尤其是伴隨的方式。 歷史事件,社會重大轉折。 藝術意識和發展,可以導致風格特徵的變化; 例如,貝多芬晚期的風格以生物為特徵。 音樂語言的變化,塑造原則,在作曲家的晚期奏鳴曲和四重奏中與當時(10世紀20-19年代)出現的浪漫主義特徵融合在一起。 在第九交響曲(9)和一些作品中。 其他流派被有機地觀察到。 貝多芬成熟和晚期作品風格特徵的綜合,證明了作曲家統一風格的存在及其演變。 以第九交響曲或作品為例。 第 1824 號奏鳴曲,思想和比喻內容如何影響風格特徵尤其明顯(例如交響曲第一部分中的英雄鬥爭形象,在風格上更接近成熟時期的作品,雖然豐富新的特點,富有哲理的深思。歌詞,在第三部分集中了晚期的風格特徵)。 生動的風格變化的例子是由創造力給出的。 G. Verdi 的演變——來自 9 和 32 年代海報式的歌劇。 到詳細的字母“奧賽羅”。 這也可以從浪漫主義的演變中得到解釋。 歌劇要寫實。 音樂劇(即方法的演變),以及技術的發展。 獸人技能。 字母,也越來越一致地反映了一些大體的文體。 時代趨勢(端到端的發展)。 作曲家風格的單一核心仍然依賴於意大利的原則。 音樂劇場(民族因素),亮度旋律。 浮雕(與歌劇形式的新關係帶來的所有變化)。

也有這樣的作曲風格,黑麥在他們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具有極大的多功能性; 這適用於ch。 arr。 到音樂訴訟二樓。 2-19世紀 因此,在勃拉姆斯的作品中,融合了巴赫時代音樂、維也納經典、早期、成熟和晚期浪漫主義的風格特徵。 更引人注目的例子是 DD Shostakovich 的作品,其中與 JS Bach、L. Beethoven、PI Tchaikovsky、MP Mussorgsky、SI Taneyev、G. Mahler 等人的藝術建立了聯繫; 在他的音樂中,人們還可以觀察到表現主義、新古典主義甚至印象主義的某些風格特徵的實現,這些特徵與單一的創作作品並不矛盾。 作曲家的方法——社會主義方法。 現實主義。 這樣的生物出現在肖斯塔科維奇的作品中。 風格的品質,作為風格特徵相互作用的本質,其實施的有機性和個性。 這些品質使我們能夠在豐富的文體之間劃清界限。 聯繫和折衷主義。

風格化也不同於個人的綜合風格——有意識的。 使用複雜的表達手段具有k.-l風格的特徵。 作曲家、時代或方向(例如,黑桃皇后的田園插曲,“以莫扎特的精神”寫成)。 建模分解的複雜示例。 過去時代的風格,通常在保持創作時間的風格標誌的同時,賦予作品符合新古典主義(Pulcinella 和 Stravinsky 的 The Rake's Adventures)。 在現代的工作中,包括。 蘇聯,作曲家,您可以遇到多風格現象——一種產品中的有意識組合。 十二月文體特徵通過急劇過渡、並列形成鮮明對比,有時甚至是相互矛盾的“文體”。 碎片。”

文體共同體的概念與傳統概念密切相關。 作曲家的個人風格基於創新的“藝術”。 發現”(LA Mazel 的術語)在 otd 的規模上。 產品或所有創意,同時包含以前時代風格的元素。 有時它們與作曲家的名字聯繫在一起,這些作曲家在藝術發展中發揮了概括作用或預測了其未來的道路。 修復風格共性,不可還原為機械。 樣式列表,有助於找出歷史。 文體聯繫的性質,揭示歷史的格局。 過程,其nat的細節。 表現形式和國際互動。 “風格”一詞與傳統概念的結合證明了這種音樂美學的歷史主義。 範疇,關於它對意識形態和實質方面的依賴以及與其分解的深層關係。 面孔。 這不排除活動和相關。 風格的獨立性,傳統知識。 音樂的思想性和形象性內容。 claim-va 只能通過系統來表達才會表達。 意為,天堂,是文體的載體。 特徵。 已經成為文體特徵的表達方式,是在歷史中獲得的。 過程並且是獨立的。 意思是,作為特定類型內容的“識別標誌”:這些標誌顯示得越亮,顯示的內容就越清晰和清晰。 因此,需要一種建立辯證法的文體分析。 關係時代的歷史條件,有創意。 藝術家的方法、個性和他所選擇的都會表現出來。 揭示繼承的手段。 聯繫和文體概括,傳統的發展和創新。 風格分析是貓頭鷹一個重要且富有成果的領域。 音樂學,它成功地結合了其歷史成就。 和理論產業。

表演藝術也是風格表現的一個特殊方面。 他的風格特徵更難確定,因為。 履行。 解釋不僅僅基於一勞永逸地錄製的音樂文本的客觀數據。 即使是對目前可用的機械、磁性能記錄的評估也來自更隨意和主觀的標準。 然而,這樣的定義是存在的,並且它們的分類與主要的大致一致。 作曲家藝術的方向。 在執行。 art-ve 還結合了音樂家的個人風格和時代流行的風格趨勢; 一種或另一種產品的解釋。 取決於審美。 藝術家的理想、觀點和態度。 同時,還有“浪漫”等特點。 風格或“經典”。 表演風格,主要與詮釋的整體情感色彩相關——自由、尖銳的對比或嚴格、和諧的平衡。 “印象派”的表演風格通常被稱為一種欣賞聲音的多彩色調勝過形式邏輯的風格。 因此,將滿足定義。 風格,與作曲家藝術中相應趨勢或趨勢的名稱相吻合,通常基於k.-l。 個人審美標誌。

參考文獻: Asafiev BV,音樂會指南,第一卷。 1. 最必要的音樂理論符號詞典,P.,1919; Livanova TN,在從文藝復興到 18 世紀啟蒙運動的路上。 (音樂風格的一些問題),週六:從文藝復興到二十世紀,M.,1963; 她,17 世紀音樂中的風格問題,在書中:文藝復興。 巴洛克風格。 古典主義,M.,1966; 克雷姆廖夫。 A.,風格和風格,在:音樂理論和美學問題,卷。 4,L.,1965; Mikhailov MK,論音樂風格的概念,同上; 他自己的《內容與形式關係方面的音樂風格》,載於週六:批評與音樂學,L.,1975; 他自己的,風格分析問題,週六:現代音樂學問題,M.,1976; Raaben LN,我們時代音樂表演的美學和風格趨勢,在:音樂理論和美學問題,卷。 4,L.,1965; 他自己的《系統、風格、方法》,載於週六:批評與音樂學,L.,1975; Sohor AH,風格、方法、方向,在:音樂理論與美學問題,第一卷。 4,L.,1965; 他的,音樂流派的審美本質,M.,1968; 音樂形式,M.,1965 年,p。 12, 1974; Konen VD,關於文藝復興時期音樂的風格問題,在她的書中:外國音樂練習曲,M.,1968 年,1976 年; Keldysh Yu.V.,17-18 世紀俄羅斯音樂的風格問題,“SM”,1973 年,第 3 期; Skrebkov SS,音樂風格的藝術原則,M.,1973; Druskin MS,音樂史學問題,收藏:現代音樂學問題,M.,1976。

EM察列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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